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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商家监管规则

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商家监管规则

一、概述:

    为了保障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特此制定《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监管规则》,该规则适用于商家在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的各项活动。

    商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对于商家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免除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对于本规则已有的规定,商家的违规行为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有权酌情处理。

    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有权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进行公布,若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用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相关产品及服务。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有权对于用户行为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保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对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二、监管规则内容与处罚措施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服务质量,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商业竞争环境,各商家不得出现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以及以下违规行为。针对如下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有权按照违规行为对应的处罚政策执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下架商品、屏蔽店铺、关闭店铺、要求商家支付违约金等)。

1、骗取他人财物:

    以商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或在商品信息、销售和交付等行为中侵犯顾客财产权。一经查实,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2、出售假冒商品、盗版商品

    假冒商品是指以商家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或者模仿包括产地、包装装潢及整体外观等特征,使该复制或仿制品与真品难以辨别的行为。盗版商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等。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严禁商家出售假冒商品、盗版商品。一经查实,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3、资质材料造假:

    指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提供虚假、伪造的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家法人身份证信息,工商、税务证明,授权证明,商标证明,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产品信息等资质、材料造假,一经查实,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4、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

    指商家在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一经查实,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5、销售残次商品

    指商家销售的商品存在严重缺陷或达不到生产销售标准,一经查实,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6、发布违禁信息

    指商家出售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禁止出售的实物商品或虚拟物品构成严重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7、各种形式不良曝光:

     因商家妨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引起网络、媒体等各种曝光,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对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一经查实,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8、不正当谋利

    是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手段在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8.1、商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工作人员的。

8.2、商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如亲属等)且该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工作人员未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如实提前申报或备案的。

8.3、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工作人员及/或其亲属、朋友或其他有特定关系的人员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现金、物品、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等行为。

    商家不正当谋利的行为,无论是否获得利益,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一经查实,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9、假冒材质成份

    指商家对商品材质、成分或构成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或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抽检的商品实际材质、成分及构成完全不符,严重损害买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一经查实,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

10、 恶意宣传

    指商家在商品页面或商品包装中含带除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之外的其他销售渠道信息的行为。一经查实,每笔订单/投诉,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0.1、商家发送非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的宣传资料、购买链接、广告信息、优惠券、代金券等。

10.2、商家在商品类、活动类、店铺装修区、评价回复页面发布含非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商业信息的,如第三方平台的图片、LOGO、链接、二维码、文字描述等。

10.3、商家包裹、包装违规,如使用其他平台的包装盒、包装胶带,在商品包裹中放入带有非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或未经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许可的第三方链接、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二维码、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第三方LOGO、优惠券、代金券及宣传单/册。

10.4、商家通过短信、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引导买家去非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购买的行为。

11、虚假宣传

    指商家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或其他违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行为,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或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一经发现,下架商家所有违规商品,每个违规商品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如果商家的虚假宣传引起买家或者第三方重大投诉的,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将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且商家最低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

12、侵犯知识产权

    指商家涉嫌违反《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下架商家所有违规商品,每个违规商品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如果商家的侵犯知识产权引起买家或者第三方重大投诉的,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将永久关闭违规商家店铺,与商家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商家向顺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

13、不配合平台管理

    指商家在日常运营中不配合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管理的行为。一经查实,下架商家所有商品,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3.1、骚扰、谩骂、恐吓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工作人员;

13.2、散播侵犯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合法权益的相关消息(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攻击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散播有关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的虚假消息等);

13.3、未按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因质量问题发出的的撤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撤架商品;

13.4、因质量问题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要求撤架的商品,商家在撤架后自行操作上架销售;

13.5、需商家提供生产、经营及商品相关资质未能按时提供或拒不提供;

13.6、对商家审核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商家未按时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

13.7、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判定的商家其他不配合平台管理的行为。

14、恶意骚扰

    指商家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经查实,下架商家所有商品,关闭店铺15天,向商家罚款2000元。

15、发布非约定商品

    是指商家通过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许可的品牌的商品。一经查实,下架商家所有违规商品,每个违规商品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16、泄露他人信息

    指未经其他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泄漏、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手机号码,姓名,地址、邮箱、用户名、购买的商品等信息)的行为。一经查实,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17、提供虚假凭证

    指商家在买、卖双方在交易纠纷处理过程中提供的凭证,经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核实后判定为虚假凭证的行为。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快递公司开具的凭证。一经查实,每笔订单/投诉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18、扰乱平台秩序

    是指以任何方式,刻意规避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官方资源的行为。一经查实,下架商家所有商品,关闭店铺15天,每笔订单/投诉商家最低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8.1、虚假交易,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手段提高商品销量和店铺评分等妨碍买家权益的行为。

18.2、成交不卖,指买家与商家在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成交后,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售的行为。

18.3、价格虚高,入驻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的商家,在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所经营的同型号商品价格高于其他平台或市场价格。

18.4、行政投诉,由于商家的问题产生客户投诉、举报至行政机关的。

19、发布违规信息

    指商家出售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禁止出售的商品或服务及店铺装修构成一般违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禁售信息、发布广告信息、发布重复信息、发布规避信息、发布错误描述信息、滥发其他信息等。一经查实,下架商家所有违规商品,每个违规商品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20、虚假发货

    指商家将无效快递单号传至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系统或者买家实际收到商品与页面描述严重不符,导致买家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一经查实,每笔物流违规订单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虚假发货:

(1)商家使用第三方物流发货后1天内,买家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或物流信息明显错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2)买家实际所收商品与商家页面描述严重不符的,如仅收到包装盒等。

21、延迟发货

    指商家未遵守《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订单管理规定》,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延迟发货一旦核实的,将对商家按照迟延交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不含运费)的百分之三十(每个商品最高不超过五百元)进行处罚。针对同一买卖双方同一个订单的多个商品交易,其中一个或几个商品被投诉延迟发货成立的,违约金人民币计算方式:

(1)其中一个商品违规,仅依据该单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计算。

(2)其中多个商品违规,则分别按照商品成交金额计算罚款。举例:一个订单中毛衣(100元)、鞋子(200元)、外套(2000元),均迟延发货,则违约金人民币分别为:毛衣(30元)、鞋子(60元)、外套(500元,因最高不超过500元),故此订单违约金人民币金额共30+60+500=590元。

22、 描述不符

    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抽检的商品与商家在商品页面和店铺描述不相符,或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22.1、商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每笔订单/投诉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2.2、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笔订单/投诉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22.3、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笔订单/投诉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23、抽检不合格

    指被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抽查的商品出现标签标识问题或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不符合商家与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签署的合同条款的一般违规情形(抽检严重不合格的按照严重违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一经查实,下架商家所有违规商品,每个违规商品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24、不配合售后处理

    指商家未遵守《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商家服务标准规范》且不配合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售后的行为,一经查实,每笔订单/投诉商家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24.1、加入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官方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发货时间以延迟发货标准执行)履行义务的。

24.2、发生在交易纠纷中,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介入判定商家应承担后续义务和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24.3、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24.4、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24.5、商家未依照订单信息或承诺方式给买家提供发票,且商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发的(特定商品除外)。

24.6、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且商家未给买家补发货的。

24.7、商家页面描述内注明商品包邮,但实际上收取了买家运费的。

24.8、商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买家售后申请的。 

三、商家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或补足保证金

    商家违规涉及到违约金的支付,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将从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商家需在规定的10日内补足保证金,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补足保证金,中国水暖城电商平台将有权对商家作屏蔽店铺处理,直至足额缴纳为止。